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各科研院所、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充分调动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发挥市级科技计划引导作用,按照《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办发〔2022〕36号)《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发〔2023〕11号),现就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集科技资源,引导全市各行业、各县区科研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培养,重点围绕工业、装备制造业、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生态保护、生态安全、生物技术、新能源、双碳战略、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数字经济、智慧武威、文化旅游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科学问题,开展具有目标明确和突破预期的应用与基础研究。自筹科技计划项目分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进行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是武威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须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工商注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会计账目健全。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和专业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项目紧密结合武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请:
1.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3.项目主要承担人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承担单位近一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的;
4.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的;
5.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不明确的。
三、申报时间、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武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wwxm.gskeju. cn/logi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流程,注册申报单位账号,通过单位账号登录后再添加项目申报人账号,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通过菜单导航条“项目申报→新增项目”进入页面,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新增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是2023年8月10日。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注册时按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准确选择推荐单位,市属单位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县区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属在武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各推荐单位于8月12日18时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8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市科技局主管科室。
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先通过武威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报书,附相关资料装订成项目正式文本,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项目类别 | 主管科室 | 联系方式 | |
自筹经费项目 | 农业类 | 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 0935-6121403 |
工业类 | 发展规划与高新技术科 | 0935-6121401 | |
社会发展类 |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0935-6120793 |
武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