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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福建
发布时间:2023-06-30
截止时间: 2023-07-31
 
 
    原文

    各本科高校、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发挥科协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科协组织创新发展问题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联合省科技厅开展“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福建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研究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择优资助的方式,本期计划设立40个研究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经费从2023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研究领域和方向

    (一)参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闽科政〔2023〕3号)所确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

    (二)各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学科特点优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本科高校(原本有推荐权限的本科高校,以二级学院或系为申报单位)、中直及及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科协学〔2019〕1号)和《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科协学〔2023〕7号)(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科技创智库课题项目。

    (七)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1.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协。申报单位同时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

    2.无法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的人员,登录福建省科协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与申报(http://kjst.fjkx.org/#/login)─学会部─科技创新智库课题─填报申请书。

    以上两种方式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均寄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单位须附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申报单位为本科高校二级院系、省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为本科高校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须附1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推荐信。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指标

    各本科高校、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确定的指标申报,未入选“联合项目”的自动转为本研究候选项目。

    (三)申报代码

    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规划与政策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

    2023R0104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其中,任务书绩效指标不得低于申报书内容,否则视同放弃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合同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经费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1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透彻,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课题组排名前三名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正规出版期刊(CN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标注“福建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立项日期。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陈纾难、张曼,电话:0591-86270697、86270622,邮箱:fjkxxhb@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