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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截止时间: 2023-08-07
 
 
    原文

    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各单位: 为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 用,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 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 ) 14号)和《张家界市市级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18〕16号)要求, 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后补助专项

    (一) 奖补对象。符合《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 ) 14号)的奖 补对象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

    (二) 申报资料。符合《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奖补对象的认定证书和认定 文件。

    二、 研发奖补专项

    (一) 奖补对象:一是在张家界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 纳税的企业;二是已完成2023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 审核通过;三是2021年、2022年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在 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 策;四是规模以上企业应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 准;五是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 奖补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研发单位和首次纳入奖补 范围的企业,参照《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按2022年度比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加部分的8%给予补助。省、市不重复 补助,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的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给予补助, 补助额超过20万元的推荐申请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三) 申报资料。《2023年张家界市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 金申报表》(附件1 ),并提供2021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表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 旅发支撑专项

    按照全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工作的统一部署,市级科技 发展专项安排智慧旅游、科普研学和科技赋能特色农产品发 展等项目支持武陵源区承办全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

    (一)申报对象。在武陵源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资料。填写《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 (附件2 )。

    四、工作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工作进行信 用承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 性负责,如有不符,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并提交《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报诚信承诺书〉X附件3 )。

    (二)    请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和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并根据通 知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汇总, 与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三)    2023年8月7曰前将推荐文件和相关申报材料报市 科技局规划与基础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向华燕丞伟0744-8325676

    附件:1.2023年张家界市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2. 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

              3. 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报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