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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山西
发布时间:2023-06-27
截止时间: 2023-09-20
 
 
    原文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搭建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质量,促进自主创新和学科繁荣,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择优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山西省内举办的围绕学科发展、产业发展、十条重点产业链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技术需求,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不含培训活动)。

    二、项目类别和要求

    1.国际或全国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以及受有关国际组织或全国学会委托承办的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2.区域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在我省单独或联合主办、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跨省性的围绕相邻多省、兄弟省份在某领域共性问题或协同发展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

    3.省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单独或联合主办或承办的综合交叉性、专业性高端前沿等系列学术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4.省科协年会分会场。省科协将举办2023年山西省科协年会,开展一系列高水平、深层次学术交流和决策咨询活动,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并加大力度支持8月—9月底期间举办的国际或国家级学术活动、区域性学术活动、省级学术活动申报山西省科协年会分会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在山西省内完成;

    2.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1项;

    3.申报单位必须产生实际项目支出,由省科协资助经费支出的部分必须符合项目申报预算;

    4.申报项目类别1-3的项目须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的学术活动;申报省科协年会分会场项目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拟开展的学术活动。

    5.省科协学会联合体和科技经济融合创新组织申报项目由牵头学会履行申报程序;

    6.申报单位财务及税务机制完善,可按要求提供发票;

    7.未完成年报的省级学会不予申报。

    8.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学术活动不得申报项目。涉外论坛需上报外事部门审核,学会组织举办的学术活动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申报办法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送至山西省科协学会部。

    2.《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可在山西省科协网页(www.sxast.cn)“首页→公告通知”下载。

    3.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详细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如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其中“项目主要内容”一栏,请清晰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预计规模、主要内容等项。

    4.两个以上省级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请注明牵头单位。

    5.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所拔经费用于资助项目学术活动有关支出。项目经费实行后补资金,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候一并报送已完成学术活动的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邀请函、签到表、会议指南/秩序册、主持词、讲话稿、专家简介、专家报告内容、会议纪要/活动总结、新闻报道、现场图片、成果汇编或报告/论文集、开支明细、经费票据等),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核拔经费;年会分会场项目,待活动如期举办后提交相关印证材料后拨付经费。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省科协有权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次年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资格。

    6.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人:崔成业  电话:0351-4921836


    附件:《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