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郑科规〔2023〕3 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郑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具有研究能力的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较为完备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其他项目不限职称学历。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有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
3.申报指标。高校限报5项,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限报2项。根据实际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4.信息回避。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5.审核公示。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6.经费使用。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和管理。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在限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推荐。开发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先通过网络申报,拟立项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经公示的拟立项项目如需报送另行通知。
(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最高学历证。
(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盖章后上传)、项目负责人“包干制”承诺书(签订并盖章后上传)。
(3)承担单位研究水平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填报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8月7日。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2.开发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1日。
四、联系咨询
1.业务咨询
法规处:67177127、67181456
2.宏观指导
资源处:67180458
3.单位首次注册、审核
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67185914;QQ群:771201511
4.网络系统技术支持
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67183377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