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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鄂州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的通知
资助范围:湖北省;鄂州市
发布时间:2023-06-13
截止时间: 2023-07-23
 
 
    原文

    各有关单位:

      推进落实《关于加强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改进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鄂州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鄂州科技文[2022]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科技局就2023年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创新主体开展科学前沿探索、科研课题研究,以及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团队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本行业的创新性基础研究、科学探索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型 

      2023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课题、创新人才四类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具备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2.申报项目应是本年度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的项目,所在单位已立项且在人员、经费、场地、仪器上给予保障; 

      3.申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两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相关工作经历,且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申报技术课题的,鼓励市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合作开展研究 

      5.申报创新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后出生); 

      6.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为2025610日。   

    四、立项原则 

      1.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申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全部予以立项,对排名靠前的项目给予1-5万元的支持。 

      2.对申报技术课题、创新人才项目的,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对排名靠前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1-5万元的支持。 

      3.对事业单位申报的单个课题经费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20万元及以上,经专家评审,符合基本条件的全部立项,并对排名靠前的项目给予1-5万元的支持 

      4.对于企业申报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不影响再申报承担省、市其他类型的科技计划项目。  

      5.每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多个项目。但同一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已承担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的项目负责人,未结项之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221.234.43.150:301/)上,选择基础研究及人才创新专项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报书盖章后上传系统。新单位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723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各推荐单位核查项目真实性,并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72517:30其中企业由所在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初审推荐。 

      3.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向推荐部门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盖章),由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局统一行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730日。 

      4.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在系统中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5.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6.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拟立项清单和经费安排计划。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1103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027-60896576 

      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 

        

        

      附件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基础研究及人才创新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