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软科学研究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以超常力度一体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省,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创新为“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劲动力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公开招标,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金额10万至20万元,具体如下。
1.高质量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高水平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思路举措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深入分析和阐释“八八战略”指引下构建一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特征,比较分析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议与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市的优势和差距,研究剖析我省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的历史、理论和实践逻辑,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打造最优创新生态等方面提出高质量建设“315”科技创新体系的思路举措和对策措施。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场景案例研究。主要研究内容:聚焦超常力度一体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工作导向,深入研究分析教育科技人才组织领导一体协同、战略规划一体谋划、政策法规一体集成、资源要素一体配置机制,以“小切口”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构建完善多层次、体系化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场景案例,探索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3.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的思路与对策研究。主要研究内容:系统阐释高水平科技强省的内涵与特征,全面把握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在我省推进“两个先行”中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聚焦科学发现能力、技术引领能力、创新驱动能力等,综合考量发展规模和水平,研究提出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对标最好、锚定一流”的要求,坚持差距管理的理念,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省与广东、江苏等先进省份进行比较研究,分析我省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的优势与短板,总结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和对我省的启示。研究提出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政策文件,为我省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提供决策支撑。
4.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的对策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全面回顾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历程,分析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布局特点、新在何处。梳理3年来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总体情况,分析省市区联动支持的政策举措,总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从人才、成果、体制机制等维度分析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剖析深层次原因。学习借鉴国内外知名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验、兄弟省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政策举措。研究提出我省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的思路与建议,包括但不局限于明确发展定位、开展有组织科研、教育科技人才贯通、分类考核评价、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
5.深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深入分析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意义,总结梳理我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技术市场建设、高校院所改革等成果。比较分析上海、广东、江苏、四川、湖北等地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启示。剖析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我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的目标任务、重要路径和对策建议。
6.战略科技人才力量集聚提质研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分析战略科技人才定义,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剖析我省战略科技人才现状,在分析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基础上,提出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引育布局、如何围绕“四抓”谋划新领域新赛道等建议。比较分析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人才区域性平台、重点科创平台建设经验做法和启示,研究提出我省平台集聚战略科技人才、开展有组织科研的方法路径。梳理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人才引育、评价、支持等政策机制,提出青年科技人才引育支持、科技人才支持绩效跟踪评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定“破五唯、立新标”评价等政策机制建议。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需紧密围绕以下选题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应当与以下主题相吻合,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1.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包括做强做优科创走廊体系的研究,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实验室体系建设机制研究,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优化提升的对策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和建设机制研究,产业驱动、需求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运行机制研究,多主体全链条的创新联合体机制研究,加强高校院所开展有组织科研机制研究,推进实施高等院校“双一流196工程”路径研究。
2.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包括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统筹科技力量机制研究,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思路对策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凝练机制研究,“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攻关机制研究,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攻关团队和组织机制路径与对策研究,深化完善长三角区域联合攻关机制研究。
3.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包括企业创新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政策研究,科技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思路与举措研究,推动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路径与对策研究,支持产学研联合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的举措研究,集成电路材料产业基础现状及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思路研究,“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能级提升对策研究,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机制研究。
4.全域创新能级跨越。包括推动人才、技术、平台等向26县和中小企业下沉举措研究,探索“科创+产业”双向、“集中式”“联盟式”等科创飞地新模式研究,深化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机制研究,科技特派团试点扩面研究,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对策研究,创新型城市(县)提能升级思路和举措研究,高新区争先进位机制研究。
5.战略人才集聚提质。包括加强人才计划与重大科技计划、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等协同发展机制研究,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机制研究,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研究,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改革的研究,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对策研究,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实现形式的研究,建设高素质技术经纪人队伍的研究。
6.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包括下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思路研究,深化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路径研究,国际大科学计划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思路研究,使命和贡献导向的科技激励机制研究,以“增值式”科技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策研究,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机制研究,技术产权证券化改革路径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研究。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选题范围包括:国内外创新政策跟踪比较的研究;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策研究;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研究;科技国际合作机制研究;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的研究;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研究;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研究;科技监督、科技绩效评估、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以及科学技术普及等创新环境与创新文化建设研究等。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202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二)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三)限项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详见附件1),由企业承担的限报1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四)审核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部门服务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择优组织推荐,请归口管理部门下载系统生成的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四)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6月10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省科技项目中心 刘晨晓;联系电话:85214237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法规处 王少新;联系电话:8705106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