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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的通知
资助范围:北京
发布时间:2023-05-31
截止时间: 2023-06-25
 
 
    原文

    各区科协、基层组织、科技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协关于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优秀工程师人才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开展2023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金桥工程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以企业科协为主,各基层组织协助实施的一项在科技人才与创新成果之间发挥枢纽型组织功能的重要科创实践活动,该项目是优秀工程师人才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报对象与方式

    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在京企事业单位作为依托单位申报,区科协、基层组织、科技社团等进行推荐。

    三、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3.拥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掌握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前沿动态,具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4.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立足岗位开展“五小”等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且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预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项目;

    (2)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的项目;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项目;

    (5)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的项目。

    5.依托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

    6.本次金桥工程项目不支持两个及以上多家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二)资助数量

    1.2023年计划资助金桥工程种子资金60个,分A、B、C三类:A类6个,每个资助6万元;B类10个,每个资助4万元;C类44个,每个资助2万元。

    2.金桥工程种子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立项、启动阶段或实施过程中,以及交流研讨、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方面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不包括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

    四、评审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区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基层组织、科技社团负责本区域内申报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申报人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各推荐单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

    (二)形式审查

    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针对申报人年龄等情况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

    由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同行评议等方式,确定获得资助的金桥工程种子资金项目。

    (四)公示

    经北京市科协审定的资助名单,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资金发放

    按照评审结果将资助拨付至依托单位。

    (六)跟踪管理

    对获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七)资源入库

    获得资助的负责人、团队指导专家、团队成员等科技人才将作为“数字科协”重要资源入库,并进行后续持续跟踪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运用组织渠道和媒体传播等手段广泛宣传。

    (二)严格标准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评审条件,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质量。

    (三)认真筛选

    对拟推荐的项目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是其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优先推荐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的领域。已获得往年北京市科协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突出重点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保证客观、准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五)客观公正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六)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

    (1)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应包括推荐程序与推荐理由(200字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由申报人在线填写《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导出的申报书须加盖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人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获得的科技成果奖项;②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③发表的论文和著作;④获得的专利;⑤主持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上述5类业绩证明材料,请按上文顺序提供,每类不超过5项。成果奖项和荣誉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著作只提供该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专利应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5)根据市财政考核绩效的要求,请填写人才工作满意度调查。

    2.申报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中,第(1)项至第(3)项使用A4纸按顺序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不做过度装帧和修饰,一式2份。第(4)项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2份。第(5)项仅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数字组织人才平台”中完成填报,无需打印盖章。

    六、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前登录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数字组织人才平台),选择“科协组织”登录,点击“工作服务平台”中“创新服务”,按要求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并从平台中导出《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并盖章,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同送至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7日,请勿提前报送(因办公地点变更,为确保材料有人接收,请于规定时间内以快递形式报送)。没有平台账号和密码的申报对象,申报前请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获取(联系人:安老师17736031292/4009996541)。word版文字内容须与系统中申报内容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络 人: 丁乔、柴恒涛、刘依然

    联系方式:67224832、67235949

    快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6号院5号楼百荣嘉园大厦A座10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