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自治区各相关科研单位: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即将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举措》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新时代内蒙古文艺评论的基础性、宏观性、政策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有效发挥文艺评论在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新时代内蒙古文艺迈向高峰。
二、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每年发布一次选题。本专项的发布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进行,评审结项由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实施。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凡已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类似项目的,不能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文艺评论专项不得与本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时申报,如立项后查实属于重复申报,立即撤销立项项目,且取消次年申报资格;本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可以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不受学科限制,鼓励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研究范围一般应以指南为主,具体项目题目可以自拟,须贴近文艺现象实际,合乎艺术发展规律,力戒空泛。
五、申报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的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3万元。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学历限制。申请人同年度限报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他人项目不得超过2项。
六、申报者必须依托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且承诺保证担负实际管理职能,能够提供正规完税发票。
七、获得立项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结项成果应只署立项项目名称,不得多头署名。成果形式主要为专著、研究(调研)报告、系列文章。项目可以提前结项。
以著作形式结项,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30个月内。其中,重点项目结题,需提交不低于20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未通过结项鉴定,不得提前公开出版);一般项目结题,需提交不低于15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未通过结项鉴定,不得提前公开出版)。
以系列论文结项的只设一般项目,结项需提交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文章不少于5000字,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于本领域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或提交在省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文章不少于5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文艺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民族报》《中国艺术报》等国家级重要报刊上),时间为24个月之内;
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只设一般项目,结项需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调研)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咨询报告,时间为12个月之内(不得申请延期)。
八、项目申请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需要加盖公章)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2023年度)》(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表格下载”栏里下载并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1份。《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采取“1夹5”方式(即在1份《申请书》中夹放2份《申请书》和3份《课题论证活页》),按照《申报材料汇总表》中顺序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外地单位务必在此时间范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邮寄到指定单位)。
电子版材料请务必于6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为保障项目评审会议按时召开,所有材料均要在截止日期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本专项课题实行组织与评审分离办法,申报材料由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接收,后送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由规划办公室组织进行评审。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文联201室,邮编010011。
联系人舒尔泰:0471—4925782 15847162575
王晶:0471—4925782 13614712684
电子邮箱:nmgwlllyjs@163.com(内蒙古文联理论研究室首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