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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甘肃省;武威市
发布时间:2023-05-20
截止时间: 2023-06-20
 
 
    原文

    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各科研院所、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强科技行动部署,按照《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科技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2023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围绕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奶产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数字产业、特色医药、生态环保7条重点产业链,集中力量解决我市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分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国际科技合作类等四个领域进行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是武威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工商注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会计账目健全。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和专业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项目紧密结合武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企业牵头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具备对其承担重大专项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企业创新能力强,具备稳定的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如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设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

    4.申报工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应超过500万元。申报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应超过200万元。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1.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

    2.项目主要承担人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申报单位近一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的;

    4.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的。

    三、申报时间、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武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wwxm.gskeju. cn/logi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流程,注册申报单位账号,通过单位账号登录后再添加项目申报人账号,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通过菜单导航条“项目申报→新增项目”进入页面,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新增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是2023年6月20日。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注册时按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准确选择推荐单位,市属单位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县区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属在武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各推荐单位于6月23日18时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6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市科技局主管科室。

    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先通过武威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报书,附相关资料装订成项目正式文本,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1.围绕重点产业链发展,建立链长制科技支撑体系,靶向扶持“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承担项目。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3:1,并提供自筹经费证明材料。科技重大专项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由高校院所牵头的科技重大专项必须要有企业参与。

    3.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渠道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类别

    主管科室

    联系方式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工业类

    发展规划与高新技术科

    0935-6121401

    农业类

    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0935-6121403

    社会发展类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935-6120793

    国际科技合作类

    成果管理与合作交流科

    0935-6119082


    武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