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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 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辽宁
发布时间:2023-05-18
截止时间: 2023-07-20
 
 
    原文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级(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报送范围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报送额度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1)。重点支持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具体名额见平台),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2.一般项目

    省级“大创计划”项目无数量限制,各高校从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为省级“大创计划”项目;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国创计划”。各高校要加大对“大创计划”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对“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三)相关要求

    1.各高校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评审、答辩,对拟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要进行公示。

    2.各高校要以校发文件形式对本校本年度“大创计划”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及项目开展情况作出承诺和说明,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3.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对各级“大创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确定报送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核和审定。

    4.各高校要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填报,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请各学校于7月10—20日审核上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范围

    2023年结题的“国创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校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国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三)报送方式:

    1.国家级项目:各学校登录国家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完成结题验收,学校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2.省级项目:各学校登录省级平台(http://cxcy.upln.cn)完成结题验收数据填报,学校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张  越,024-86610566

    技术支持:王成宇,18940946860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