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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徐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财

    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工作部 署,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 城市,努力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推动《徐州市“十四 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围绕“343”创新产业集群领域,紧扣实施关键 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强化成果转化环节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创 新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为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

    体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 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聚焦我市三大优势创新产 业集群(工程机械、绿色低碳能源、新材料),四大新兴创新产业 集群(数字经济、集成电路与ICT、医药健康、安全应急),三大 特色创新产业集群(高端纺织、精品钢材、食品及农副产品加 工),着重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 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 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 目。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 申报企业应是在徐州市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 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上 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和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  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 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 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至少一年实现盈利。各地申报 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 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属 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须完成小试。要求项目实施期内新申请 专利3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 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n期临床研究,并已经启动m 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 启动研究。

    4.  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项目,应严格遵 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 资格或许可。

    5.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现有产能扩大或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项目

    1.通过举办的各类技术需求竞价、需求拍卖和需求竞赛等 专项竞争性技术转移活动(比如成果对接周、成果拍卖季与创 新挑战季等)并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

    2. 已验收结题的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

    3.  获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牵头或参 与本计划项目。

    4. 与国内重点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5. 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6. 近两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三、组织方式

    1.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按照成果转化产业技 术创新专题进行组织。面向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申报 的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8项,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 超过200万元。市辖区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 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 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

    2.各县(市)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面 向各县(市)申报的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0项。申报项目由县 (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 各县(市)财政承担。

    3. 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明确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 再调整。

    4.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括技术创新点和目标产 品,用“XXX研发及成果转化”作为后缀,字数控制在20个字左 右。

    5.  单个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 的三分之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实 施期限可适当延长。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 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 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 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 可报送。

    2.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 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 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 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  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 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 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 取消评审资格。

    4.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 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 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 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 处理。

    5.   —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 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中止、终止、撤销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 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累计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 金项目3项及以上的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6.   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 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 查。

    7.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 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 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

    8.   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产业化指标大小不影响项目 遴选。项目验收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实施效果,主要评价项目是 否完成实质性成果转化,是否具备目标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相关经济指标作为参考性指标。

    五、其他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 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xzkcgl. xsti. net/xuzhou/index )报 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徐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

    及附件。相关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两个年度(2021、2022)会计报表,与 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知识产 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请认真按照申报书规定的提纲、内容、 格式填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项目预算应合 理真实,申报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 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项目的各类技 术指标和新增投入、产业化指标一经申报确认后,项目立项合 同签订时不再做任何修改。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 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 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 (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

    3. 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 “2023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 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前, 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一号

    行政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刘伟,电话:83736490,邮编: 221000),逾期不予受理。

    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 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

    83896167,邮编:221008)。

    4.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日 开网,2023年6月2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 间为2023年6月29日一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电话:83842087 联系人:巩素民代英军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80805917 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 163 .com

    附件:2023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曰

    文本框: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曰徐州市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