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徐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财

    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 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 作用,2023年度徐州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将紧扣徐州经 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超前部署碳中和基 础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重大技术应用推广与集 成示范,集聚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努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按基础研究项目、社 会发展示范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四类 组织申报。

    (基础研究项目。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 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生 态系统碳汇等技术方向,着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前沿领域的重 大科学问题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原创 性理论和方法。

    (社会发展示范项目。聚焦我市重点领域、行业实现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需求,在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降碳 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升级新路 径,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优 势明显、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团队,对行业或区域解决相关 问题贡献度大、示范性好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提升碳达峰碳中 和创新服务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和 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聚焦钢铁、化工、光伏、风电等重点领 域,大力推进低碳工业流程再造、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等一批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着力形成一批绿色低碳重大战略产品,为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形 成先发优势,推动我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低碳转型步 伐。

    二、 组织方式

    1.本专项基础研究项目、社会发展示范项目、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仅面向市辖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织申报。新型研 发机构备案面向各县(市、区)组织申报。

    2.市辖区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 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 查、盖章并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并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 部门审查并推荐(盖单位公章)。

    3.各县(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创新项 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 章并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 持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 担。

    4.各项目研究方向均按照附件所属指南代码填写。项目 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各类项目定位要求及指南支持 的领域和方向。

    三、 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 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 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 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 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 取消评审资格。

    3.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 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 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 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 处理。

    4.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 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 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 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 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 承诺的责任。

    5.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 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 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 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 自筹资金来源。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 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xzkcgl. xsti. net/xuzhou/index )报 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 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 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 (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

    3.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 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 “2023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 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前, 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一号

    行政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刘伟,电话:83736490,邮编: 221000),逾期不予受理。

    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 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

    83896167,邮编:221008)。

    4.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曰 开网,2023年6月2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 间为2023年6月29曰一7月5曰,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郭卉

    项目咨询:

    (1) 基础研究项目: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电话:83844038 联系人:王玉君王策

    (2) 社会发展示范项目: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电话:83847165 联系人:喻明辉龚严峰

    (3)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项目: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

    电话:83842134 联系人:李广阔张兆祥

    (4)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电话:83842087 联系人:巩素民代英军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80805917 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 163 .com

    附件:2023年度徐州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指南 及申报要求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曰

    徐州市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