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财
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工 作部署,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 新型城市,努力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推动《徐州市 “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市 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坚持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推动乡
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 农业优良品种选育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提升农村科 技服务质量,激发农村发展新动能,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 供科技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分为重点项 目、面上项目、农村科技服务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一) 重点项目。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 全根基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调动各方科技资源和力 量,发挥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与企 业协调创新,着力支持以优质、抗病、高产等为目标的小麦等关 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农作物和畜禽良种攻关,获得自主 知识产权产品,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产业升级能力,不断 提升良种贡献率和产业竞争力,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全力保障粮 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建设农业强市提供科技支撑。
(二) 面上项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向农业科 技前沿,聚力前瞻性技术创新,突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绿色 智能技术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突破,提 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
(三)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围绕田间与地头的农业科技需 求,鼓励科研院所积极利用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科技服务平台
开展科技培训、创新指导等活动,促进科技供需有效对接,有效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效能,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 品和新模式服务,推动科技下乡和服务下沉。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 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 能完成项目任务。
2. 重点项目要求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支撑,具有必备的 种质资源条件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最终须取得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其中,指南3001方向项目负责人须取 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领域内有较深学术造诣 和丰厚科研经验,取得突出成绩,属我市本专业领军人才;项目 团队人才配置合理,能通过项目科研培养优秀年轻科技人才; 项目申报考核指标须不低于指南设定基础考核指标。项目结 题验收前须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科发 〔2019〕91号)进行专项经费审计。
3. 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申请的支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 预算的80%,企业申报的项目支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40%,重点项目须提供项目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4. 面上项目优先支持能在我市开展应用示范的申报项目, 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时鼓励与我市涉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 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 科技型企业、领办创办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的企业和近年
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5.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党政机关等单位开展乡村振兴挂 钩帮促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22〕93号)精神,设置睢宁 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睢 宁县李集镇徐厂村相关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农业科技 示范。
6.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限驻徐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申 报单位必须与我市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 期内开展的超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等相 关情况。
7. 本计划除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外,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 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1. 市辖区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 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 查、盖章并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并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 部门审查并推荐(盖单位公章)。
2.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为引导各县(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 科技创新,设立市县联合创新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承担,根据各县(市)申报、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立项、支持资金、实施周期指标。
(1) 重点项目(指南3001方向)拟立项1项,拟支持资金不 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鼓励申报单位跨 单位整合优势资源联合组织科研攻关。
(2) 重点项目(指南3002方向)拟立项1项,拟支持资金不 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3) 面上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2项,其中,指南3011-3021 方向拟立项不超过10项,指南3022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 强村科技帮促项目拟立项不超过2项。每项拟支持资金不超 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4)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指南3030方向)拟立项不超过4 项,每项拟支持资金不超过8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 年。
4. 项目推荐指标。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 促项目(3022)及农村科技服务项目(3030)不限申报名额。其 佘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各县(市、区)、经开区、高 新区、港务区各限报2项;市农科院限报8项、徐州生物工程职 业技术学院限报6项、市农业农村局限报3项、其它在徐高校 限报3项、其佘主管部门限报1项。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 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限额内推 荐。
四、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 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 目与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 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 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 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 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市级项目和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的单 位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 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 农业)项目超过合同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按照应 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申报单位须 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 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
4.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 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 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 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 处理。
5.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 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
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 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 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 承诺的责任。
6.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 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 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
7.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 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 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他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 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xzkcgl. xsti. net/xuzhou/index )报 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
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 (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
3. 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 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 “2023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 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前, 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一号
行政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刘伟,电话:83736490,邮编: 221000),逾期不予受理。
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 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
83896167,邮编:221008)。
4.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日 开网,2023年6月2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 间为2023年6月29日一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电话:83847165 联系人:喻明辉张丽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80805917 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 163 .com
附件:1. 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 2.徐州市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名单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