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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资助范围: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3-09-15
发布机构:河南省教育厅
截止时间: 2023-10-15
 
 
    原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驱动改革和引领实践的作用,推进基础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保教质量提升专项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服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任务,聚焦基础教育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高质量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以提升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水平研究、普通高中项目式学习研究、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实践路径研究等为主要选题方向;保教质量提升专项课题以提升幼儿园规范科学管理水平研究、幼儿教育课程开发研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办法等为主要选题方向。

      (二)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坚持实践研究和决策研究并重,旨在探索相关工作改革发展的科学方法,为解决有关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三)申报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应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2023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拟设立30项,无资助经费;保教质量提升专项课题拟设立25项,每项资助5000元。

      (五)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研究任务;保教质量提升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普通高中教学、教研及管理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保教质量提升专项课题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申报为主,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学部)的综合性本科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条件:了解并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三)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四)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含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专项课题:(1)已主持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2)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未满三年的;(3)主持人所在单位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项且未完成资助经费清缴的;(4)已获得省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以相同内容申报的。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依规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1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一)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每个省辖市各专项课题申报均不得超过5项,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有关高校各专项课题分别限报2项,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1项。

      (二)专项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课题报送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中小学)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三)专项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9月15日0时至10月15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内容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设计论证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各课题申报管理单位需在2023年10月15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课题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521室,邮编:450003;联系方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王惠娟,电话:0371—65900037;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赵琼(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电话:0371—6969107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贾祎祺(保教质量提升专项),电话:0371—6969188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