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重大部署,强化科技在医疗卫生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开展重大慢性疾病、重大公共卫生、重点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关键共性技术、规范化的诊疗方案研究以及相关产品研发,面向基层推广应用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方案、新产品,助力全市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今年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均为无资引导计划,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项目申报主体为本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限额申报(详见附件1),超出限额不予受理。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经专家评审后对于特别优秀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临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人员。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科研一线人员,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民营医院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看,严禁公立医院人员挂靠民营医院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研究方向。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四)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在项目实施6个月内由项目实施单位正式行文上报说明理由,核实后予以更换,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临沂科技直通车-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管理系统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市科技局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
(二)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7:00时,逾期将无法再次修改、提交申报材料。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市直公立医院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县区医院需提交到县区科技局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县区科技局、市直公立医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7: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
(四)申报材料提报。经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各相关单位将系统导出的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打印装订后加盖公章,经县区科技局、市直公立医院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纸质盖章版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707室。
五、注意事项
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10月11日17:00时前,申报材料可在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请人间多次提交和退回,逾期项目负责人将不能修改、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科 刘咏春 0539-7570029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杜建邦 0539-7570037
技术咨询:15668130611(谷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