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要求,现就2023年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市区范围内引进、购买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项目要符合《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遴选指南》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请各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进行申报,如无账号请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盖章PDF格式申报材料。
(二)推荐。辖区科技部门按照《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遴选指南》要求,于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在线审查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
(三)遴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科技部门推荐对象进行遴选。
(四)兑现。市科技局根据遴选结果,择优不超过50项的拟奖励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申报单位可申请奖励政策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一)若出现发明专利质押等权属争议状况,该项目不予受理。
(二)若专利权人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则申报时需其余专利权人就该事项对申报单位的进行发明专利使用授权。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孔赛艳88962022)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