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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研究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河北省
发布时间:2023-09-21
发布机构:河北省教育厅
截止时间: 2023-09-27
 
 
    原文
    各学院、各单位:
    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和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4类。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科技类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文类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3.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中和碳达峰、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优先支持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合作攻关。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4.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 Nature、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科技类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文类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2.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3.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无申报限额。
    三、申报程序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项目首先进行线下申报,经学校评审推荐后再进行系统填报。
    2.专项任务项目无申报限额,直接进行系统申报。科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人文项目负责人登录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⑴账号申请
    专项项目申请人所在院系于9月27日前统一联系学校科研处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负责人待初审过后,科研处统一添加账号和初始密码。
    ⑵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⑶项目申请书导出
    学校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
    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27日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系部审核意见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提交科研处,申请书、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xykyc@xt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胡洁;
    人文社会科学类联系人:宋晓奎;
    电话:0319-365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