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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公告
资助范围:云南省
发布时间:2023-09-20
截止时间: 2023-09-28
 
 
    原文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指标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研究机构、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社科工作者申报。

    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科院、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申报指标在以各单位近三年申报数、立项数平均值为测算基础依据,重点考虑2022年度申报数、立项数权重,按比例综合测算后确定。各州(市)申报指标根据所辖县市区及研究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未明确申报指标的单位,最多只能申报3项。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单列项目、艺术学单列项目的申报范围和指标分配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二、条件审核

    各地各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初筛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有效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二)不采用省社科工作办2023年9月新修订的《申请书》和《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

    (三)申请人主持的省部级项目在2023年9月20日前,未向省社科工作办或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结项材料的。

    (四)申请人申报重点、一般、青年、培育项目不符合《课题指南》中有关规定的。

    (五)截至2023年9月20日,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办法和材料报送

    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线下报送材料相结合。

    (一)项目申报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kyglpt.ynpop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提示为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下载申报所需《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按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并上传电子文档。《申请书》《活页》只能以Word文档打开。若下载或上传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申报人常见问题”一栏中的《申请书填写/上传问题汇总》进行处理。如需人工咨询,可用手机扫描网站底部“易普客服”二维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400-800-1636(人工咨询仅限工作日)。

    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9月20日9时至9月28日18时开放。由于年度项目申报数量较多,各单位要统筹好网上申报工作,引导申报人错峰申报,避免在最后时段扎堆申报。申报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确保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信息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完全一致。

    2.线下申报。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信息的申报材料,必须以线下方式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ynpopss.gov.cn/),在《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中下载《申请书》《活页》等电子表格,进行线下填报。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通过机要交换等方式报送材料,不得使用互联网传送、非密渠道邮寄等,更不得上网宣传。

    (二)材料装订

    《申请书》《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清单》用A4纸单面印制。

    每项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和2份《活页》,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要分学科并按照《申报汇总清单》序号进行排列。

    涉密项目须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全部涉密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内,光盘以“申报单位名称+X份涉密材料”命名。州(市)委宣传部可通过云宣网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邮箱。

    (三)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最迟须于2023年9月28日18时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工作办(邮寄材料须计算好到达时间提前量),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要认真研究《课题指南》,准确把握立项方向和研究导向,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条件和申报办法等详见《课题指南》申报说明。

    2.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州(市)(含县、市、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统一由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属高等院校和省级(属)社科研究机构等,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邀请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和材料等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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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871—64168814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