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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5
截止时间: 2023-10-26
 
 
    原文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吸引区外高端人才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我市产业技术水平,现组织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支持方向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呼和浩特市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面向我市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聚集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和科技人才进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攻关;遴选和评估适合在呼落地的产业化项目进行中试,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呼转化和产业化。

    1. 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研究院须具有在呼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纳税、统计地均在呼。

    2.研究院依托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已与我市签定相关合作协议,且目前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3.研究院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建设任务、年度实施计划、科研项目经费安排、保障措施等。

    4.研究院要有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人员及创新团队按计划到位,派驻来呼研发人员原则上不少于研究院总人数的1/4,且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5.合作期内(一般为3年)至少有15项科研成果转移到我市实现产业化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实现产业化,至少为我市培育10家科技型企业。

    6.研究院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经营状况良好。

    7.依托高校院所与我市的合作协议签订时间应为《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发布时间之后(2021年6月22日)。

    (二)申报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1.申报项目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实施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原则上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联合实施。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职业信誉和组织管理能力。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派驻来呼的研发团队带头人,须提供与研究院签定的合作或服务协议。鼓励研究院依托项目为我市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加大项目参加人员中的在呼青年科研人员参加比例。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申报书;

    2.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

    3.研究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申报企业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须提供近2年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研究院依托的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签定的相关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6.引进转化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相关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7.有项目合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

    8.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人才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一)登录和注册。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入口”登录、注册。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工作指引》(可在呼市科技局网站和申报系统内查询下载),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材料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具体操作见系统内填报说明。

    (三)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推荐。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市各委办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无市本级主管部门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呼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单位应根据通知和项目工作指引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至市科技局。项目推荐须进行信用审查,本着“谁推荐、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审查,信用信息来源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签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需将盖章的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上传至系统),逾期申报和推荐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申报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张芳0471-6621287

    申报资金预算咨询:市科技局办公室李墨馨0471-6621379

    科研诚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常锐0471-6621293

    系统技术支持:白皓然17704818161

    (二)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推荐联系人及电话

    土左旗工信和科技局           白志洁 0471-8165910

    托克托县工信和科技局         杜汉雄 13654887797

    和林县科技局                 刘晓霞 15148095624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         李永斌 18686001241

    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           张永平 13514816834

    新城区科技局                 王胜利 0471-6218326

    回民区科技局                 杨一萱18547168181

    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           刘鑫宇 0471-6321167

    赛罕区科技局                 李俊峰 0471-4211916

    金山高新区                   张玉华 13948810911

    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金  鑫 0471-8127853

    和林格尔新区                 刘  佳 15754813920

    综合保税区                   刘亚楠 1824712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