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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成办医院)指南的通知
资助范围: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2-05-06
截止时间: 2022-06-05
 
 
    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和引导地方、科研院校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联合推动相关领域科研攻关,2021年区科技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联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1〕147号)。同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加入自治区科技计划联合资助项目,重点围绕高原医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规定,区科技厅在联合资助方指南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3.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或参与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1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4.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5.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

    6.鼓励申请人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开展联合申报。

    7.鼓励女性科研人员申报。

    (二)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1.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

    2.在藏注册1年及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上一年度研究与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得低于3%。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法人),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

    5.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合计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要责任。

    6.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技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成果明晰。

    2.拟转移转化的成果应产权清晰、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市场化目标及相应指标。

    3.鼓励产学研融合。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经费预算中原则上应包含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

    (1)项目申请人身份证。

    (2)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单位出具的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应反映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

    (4)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6.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三、具体申报方式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项目类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人和各单位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前,推荐单位将盖章后的“推荐单位承诺书”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上传至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不必报送纸质版。

    2.项目申报推荐时间为:2022年5月5日-6月5日18: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指南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规划与监督处:曾远东 0891-6827035

    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李一民 0891-6836039

    4.项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王岩0891-6837870

    5.技术支持单位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中心:杨明芬0891-6830873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方向1:常见高原病及慢性高原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等相关的临床、病理、生理机制研究(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

    研究内容:针对常见的急性及慢性高原病,建立临床专病数据库,应用遗传学、统计学、MRI影像组学、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各类技术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常见高原病及慢性高原病的生物信号靶点、信号传导通路等,发掘各种常见高原病及慢性高原病的潜在预防及治疗靶点;通过开展前瞻性、真实世界研究等,建立疾病早期预警模型、评价疾病预后特点,形成疾病诊疗技术及诊疗指南,建立诊疗规范(模式)并进行评价,将规范化的诊断流程应用于临床。

    绩效目标:选出至少2个评估和预测高原疾病的分子标志物;阐明高原病的可能的生理、病理机制;发展1-2个重点学科科室;发表论文2-3篇。

    方向2:高原病与多学科的医工联合应用研究(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研究内容:支持先进材料、现代医学等领域,通过医工联合围绕高原疾病开展前沿交叉研究;加强生物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3D打印技术、可穿戴设备等在高原疾病上的应用研究。

    绩效目标:研发1-2种先进材料或可穿戴设备应用于高原疾病的研究;培养一批医工联合科研骨干;申请1-2项专利;发表高质量论文2-3篇;力争对研发的先进材料或可穿戴设备进行转化。

    方向3:高原病创新治疗技术的推广、示范应用研究(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

    研究内容:围绕高原病发病的本质原因,开展先进磁刺激或磁抑制适用技术在高原病上的应用研究,并进行先进技术在高原病的运用推广,建立局部示范应用研究。

    绩效目标:将先进磁刺激技术在高原病进行推广,建立高原相关疾病应用经颅磁刺激治疗的共识;建立1-2个经颅磁刺激治疗和临床数据收集中心,进行示范应用研究,培养一批操作者和数据研究者;申请1-2项专利,发表高质量论文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