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实施细 则(暂行)》(闽科规〔2023〕2号),决定组织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医大附属第二医院2023 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以及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 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创双高”项目申报。现予发布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 号 | 计划 名称 | 项 目 | 涉及部门 | 申报截止 时间 | 推荐截止 时间 | 受理 处室 |
1 | 基础 研究 与高 校产 学合 作计 划一 科技 创新 联合 资金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福建医科大学) 项 目 | 福建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 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临床 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社发 处 |
2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
3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
4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省立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
5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项目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
6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项目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
7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 资金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2023年11 月13日 | 2023年11 月28日 |
备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可申报上述1、2类项目、附一 医院可申报上述1、3类项目,福建省立医院可申报上述1、4类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报上述1、5类项目,福建省肿瘤医院可报上述1、6类项目,附二医院可申报上述1、7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