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关于组织申报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政产学研推用银” 创新联合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截止时间: 2023-10-26
 
 
    原文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为鼓励支持我市行业龙头或骨干创新型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吸引集聚行业人才,形成协同创新模式,推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现组织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支持方向

    支持我市行业龙头或骨干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投资和金融单位等组建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集聚创新要素,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展科技服务、建设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等研发活动,为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重要的创新动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联合体

    1.申报单位应为联合体头单位(理事长单位),且是在呼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应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影响力,能够集聚相关创新资源。项目合作单位至少有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

    2.联合体须由我市企业牵头,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联合开展研发活动、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等为目标组建,鼓励联合体具备法人资格。

    3.联合体应由理事长单位和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总数应不少于5家,成员单位需签定不少于三年的联合体合作协议。

    4.联合体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建设任务、科研项目经费安排、保障措施等。

    5.联合体须经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备案或本通知发布前已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请备案。

    (二)申报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1.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领域要求,每个联合体限报1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且项目实施地点在呼和浩特市。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职业信誉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理事长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3.已承担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的联合体,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领域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现代化工产业、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等呼和浩特市“六大”产业集群。

    四、申报材料

    1.呼和浩特市“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书;

    2.呼和浩特市“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三年建设方案(已在系统申报的无需再次填报);

    3.牵头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组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合作协议;

    5.联合体的章程;

    6.联合体成员单位资源共享开放清单;

    7.理事长单位示范带动等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

    8.牵头申报企业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9.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人才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10.有关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五、申报方式和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一)登录和注册。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入口”登录、注册。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工作指引》(可在呼市科技局网站和申报系统内查询下载),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到系统后提交。

    (三)推荐审核申报材料。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汇总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单位应根据工作指引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关。项目推荐须进行信用审查,本着“谁推荐、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审查,信用信息来源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需将盖章的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上传至系统),逾期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七、申报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专线: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王秀云0471-6621151

    申报资金预算咨询:市科技局办公室李墨馨0471-6621379

    科研诚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常锐0471-6621293

    系统技术支持:白皓然17704818161

    (二)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推荐与纸质材料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土左旗工信和科技局  白志洁13384715524

    托克托县工信和科技局  杜汉雄13654887797

    和林县科技局  刘晓霞15148095624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           李永斌18686001241

    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             张永平13514816834

    新城区科技局                   王胜利0471-6218326

    回民区科技局                   杨一萱18547168181

    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             刘鑫宇0471-6321167

    赛罕区科技局                   李俊峰0471-4211916

    金山高新区                     张玉华13948810911

    经济技术开发区                 王  艳0471-8127853

    和林格尔新区                   刘  佳15754813920

    综合保税区                     刘亚楠1824712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