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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科学〔2023〕18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3-10-16
截止时间: 2023-11-10
 
 
    原文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研究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本年度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要点“鼓励地方和高校开展规律性、前瞻性、实践性学生资助研究”的工作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和揭示学生资助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有效的实践经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应围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与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与完善、资助信息化与规范化管理、受助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进行选题,可通过《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干部或教师,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课题申请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学生资助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四、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本年度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所有课题均要求在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在申请结题时,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提交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获批立项的自选课题原则上需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相关研究报告。

    五、课题经费

    本年度专项课题中,给予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项2—4万元资助经费,根据研究设计质量和评审结果确定具体资助金额,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分两次拨付(在本年度公布课题时下达第一批经费,在课题研究开展一年后且中期评估合格再下达第二批经费),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1:1的比例进行研究经费配套。本专项课题自选课题的研究经费自筹,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六、课题评审和管理

    本年度专项课题实行分类别评审,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评审由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按照资格审查—会议集中初评—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并对资助经费的课题拨付课题经费。

    七、报送要求

    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请须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校推荐课题不超过1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县所属学校课题申报需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资助中心等)和市级管理部门(各市教科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等)推荐,由各市教育局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市推荐课题不超过5项。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和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和《课题申报汇总表》word版)到指定邮箱。课题申报材料的表格模板详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网址:https://jykxghb.gxeduyun.edu.cn/)。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返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504室。联系人:于丹,电话:0771—5815566;电子信箱:zzzx@jyt.gxzf.gov.cn。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