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软科学研究活动,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根据《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共6个选题(见附件),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软科学项目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115.238.84.53:36789/ccphangzhou/)。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选择“个人登录”,其他单位申请人选择“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事业单位申请人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申请人登录后进入“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在线审核。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其他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受理已经归口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11月1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信息管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受理: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 电话:87080230
吕克斐 电话:87025452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法规处
杨逸雯 电话:8525567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