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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哲社科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宁波文化研究工程(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浙江;宁波
发布时间:2023-11-02
截止时间: 2023-11-15
 
 
    原文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3年度宁波文化研究工程(第五批)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宁波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宁波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载体,也是事关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学术工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五年实施方案(2022-2026年)》和《宁波文化研究工程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突出大文化,开展大研究,实施大工程,打造系列化、标志性重大成果。

    二、课题名称

    (一)学术著作

    1.宁波大运河文化廊道遗产利用研究

    2.宁波大运河文化空间形态开发研究

    3.黄宗羲学术思想研究

    4.王应麟学术思想研究

    (二)咨政报告

    5.新时代宁波百里三江文化长廊建设研究

    6.宁波时尚文化发展研究

    7.书香宁波建设研究

    8.宁波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策略研究

    项目研究内容、经费及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2.课题负责人在本次项目中只能申报1个项目。

    3.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以上(含)社科规划项目的或已承接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经费管理: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并结题(著作出版)后,拨付剩余50%经费。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版面字数),并公开发表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并附决策建议稿(2500字左右)(具体以协议为准)。

    五、申报办法

    1.须按此次通知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不接受其它选题。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5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院(联)528室。

    4.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盖章。

    5.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兆丰;联系电话:0574-89183595,1586758037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28室;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