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科技赋能行动,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无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临沂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研发能力较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4、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研究内容符合《2023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附件3)要求,能够打破重大技术壁垒,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6、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牵头申报单位预算使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50%。本批项目全部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7、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质版申报材料为主。
1、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打印装订后加盖公章报送至主管部门。
2、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在临沂科技直通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及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纸质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1份。
三、申报说明
1、本次项目申报,不包括医疗卫生项目。
2、对于能够获批立项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条件的,将一并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并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3、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4、各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5、本年度项目采取不限项申报,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把好项目推荐上来。
6、项目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府佑大厦A座2707)。
7、科技直通车有关问题咨询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魏高洁 闫启 7570023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 杜建邦 757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