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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4年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截止时间: 2023-11-24
 
 
    原文

    盟直各有关部门、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根据《阿拉善盟“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阿科发〔2022〕64号),现发布2024年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1月1日前注册),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业单位不受登记注册时间限制。

    2.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3.鼓励联合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及区内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4.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5.2019年以来在盟科技局立项及截至2023年7月底前已到执行期,而未按要求结项(包括验收通过、结题、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2.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须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团队。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如下设课题,每个课题设须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3.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4.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5.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

    6.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有自筹资金的企业须签署资金匹配承诺书(附件4)。

    7.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8.申报单位必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9.申报项目时,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缺少附件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但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尚未结题验收的盟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未经“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信息系统”(http://xm.zlck888.com/) 后 , 在“文件下载”区下载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经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账号。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请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年11月24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账号注册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等进行初审,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盟科技局。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年11月28日18:00时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上传至“信息系统”,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属盟直有关部门管理的,账号注册由盟本级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报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于2023年11月28日18:00时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盖章)通过文传系统发送至盟科技局,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除法定节假日外)详见下表。

    序号

    资讯类别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农业社会科技科

    阿茹娜

    0483-2211034

    2

    组织推荐、资金预算

    科技规划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甘霖

    0483-2210805

    3

    科研诚信咨询

    科技管理科

    胡海燕

    0483-2210810

    4

    系统申报


    辛克赛

    1860483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