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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资助范围:天津
发布时间:2024-01-04
截止时间: 2024-02-29
 
 
    原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要求,特在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教学研究专项)。为做好相关工作,天津市社科工作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座谈会精神,组织力量开展教学专项研究,推动高校思政课教师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优化课程教学思路,创新教学内容设计,改进优化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有效转化,推进全市高校思政课建设“走新”“走活”,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研究领域

      教学研究专项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统编教材涵盖的导论及17章作为主体内容,确立18个专题研究方向,以导论和各章标题为立项题目,分别设立教学研究课题。

      三、申报对象

      教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含中央驻津高校、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开放大学、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含参与思政课教学的专职辅导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遵守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从事思政课教学满3年,且在市级思政课教学比武、故事思政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或指导大学生讲思政课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亦可以申报)。

      3.申请人需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具有承担实质性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原则上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开设思政课方面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教学经验。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教学研究专项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报具体要求

      1.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教学专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各章(含导语)标题为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教学研究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教学研究专项的其他专题。可以个人独立申报,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课题组成员,每个专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请两个专题。

      3.各高校同年度申报总数限18项,且每个专题申报限1项。其中,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师演讲比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天津市故事思政大赛(本科组、高职组)特等奖获得者,以及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师辩论赛(本科组、高职组)冠军代表队成员(每组不超过8人,以报名表为准)申报资格和申报专题单列,不占所在单位申报名额。

      4.申请人须在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有关申报信息,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5.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申请人须承诺相关研究成果可以无偿提供天津市社科工作办和天津市教育两委有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开发和运用,以及可以无偿供全市高校思政课教师应用于日常思政课程教学过程之中。

      五、成果形式及规范

      教学研究专项必须贯彻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根本要求,坚持“严守政治纪律、遵循教育规律、突出教学导向、提升教学效果”的基本原则,研究成果能够切实增强青年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相关成果形式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形式

      教学研究专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统编教材各章(含导论)为专题,成果形式为高水平专题讲义及其配套教学课件。

      (二)成果规范

      1.专题讲义须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授课要求及高校思政课程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内容要准确、真实、鲜活、新颖,其中包括至少5个故事案例,具有强烈的思想感召力和情感吸引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能够切实增强青年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专题讲义须突出讲稿的特点,做到逻辑完整、内容严谨、语言通顺,相关资料的征引要规范注释。突出思政课语言特征,既要口语化(具有泥土味的田间地头、胡同里巷式语言),又要史论结合、夹叙夹议(不乏诸如“灵魂一句、关键一句、最后一句”等点睛之笔),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娓娓道来的语言风格阐述课程内容。

      3.教学课件(PPT)设计简洁、美观、大方,须与专题讲义相互呼应关照,力求直观、准确、生动,可视化展示专题讲义内容,能够直接应用于一线教学实践。

      4.专题讲义篇幅严格限定在1.5-2.5万字之间;教学课件(PPT)原则上不少于60页,不超过90页。

      六、研究周期及结项

      1.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5个月,自立项之日起算。每项课题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立项后拨付50%,达到结项要求后拨付50%。

      2.坚持“宽进严出”的结项原则,研究期满后,由天津市社科工作办组织评审,各专题课题成果鉴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鉴定等级合格以上的课题成果准予结项,拨付项目尾款。鉴定等级不合格的课题成果不予结项,不再拨付项目尾款。项目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未提交研究成果的,视同不合格等级,不再拨付项目尾款。

      七、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一律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规范,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项目《申请书》一式3 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 份,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申报导向、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天津市委宣传部(市社科工作办)3243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天津市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名单。报经天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后,在天津市社科网(http://www.tjskw.org.cn)公示立项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周凤雅  门坤坤

      联系方式:022-83609530  022-8630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