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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资助范围:吉林
发布时间:2023-12-25
截止时间: 2024-03-25
 
 
    原文
    1.各类别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机关、企事
    业单位在职人员。申报人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
    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熟悉社会科学相关研究领域的
    动态与前沿问题,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学风严谨,作
    风正派,近5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2.各科研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
    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实现由
    注重申报数量向注重课题质量转变。
    3.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
    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
    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
    究,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1
    类、1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
    含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
    下同),不得申报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
    成员不限。为鼓励全省知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研
    究,重大项目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申报,对项目申报人不做年龄限制,在研的省社会科学基金
    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
    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
    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
    题组成员不限。“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
    (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
    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
    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
    科院组织实施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实施
    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省科技发展计
    划、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的省社会科学基金等。
    (4)已经获得2024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的申报
    人,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
    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
    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
    况(填报2019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
    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
    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
    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
    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
    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
    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
    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申报人需要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
    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
    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登录
    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
    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 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文本申报材料需填
    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系统数据和文
    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
    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5.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申
    报人无需登录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填报系统数据。申报人需
    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由所在单
    位审核后汇总报送至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的形式报送。
    6.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
    作,否则不予受理。
    7.2024 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全部需要编制
    项目经费预算。
    8.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
    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
    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
    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
    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
    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给予
    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
    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9.申报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逾期
    不再受理。各申报单位需要在 2024 年 3 月 29 日前在“吉林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申报系统中审核提交
    电子数据,并统一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基金办公室。
    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
    公室将组织学科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人选,经上报审
    批后正式立项。
    咨 询 电 话 : 0431-88904099 、 88904012 ; 电 子 邮 箱 :
    sskgh@163.com;联系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邮编:130051。
    附件:1.202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方向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