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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通知
资助范围: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3-12-11
截止时间: 2024-01-02
 
 
    原文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为更好地服务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制定,发挥课题研究的决策参考作用,我委启动2024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由各单位自主选题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筛选若干课题予以立项。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日(星期二)16:30。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2024版)》(以下简称计划书可从上海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网www.shdrc.org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围绕本市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方向,聚焦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医疗资源服务新城综合性节点城市建设、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等重点方向。临床类、信息技术类等硬科学课题研究申请不予接受。

    (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区、本领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予以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报送的《计划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法人公章。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三)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寄送申请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同时发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立项(开题)评审、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七、进度安排

    (一)20241-2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开题)评审工作。

    (二)20243-11月,开展课题研究。

    (三)202411月,统一结题验收。

    八、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管理事务部

        址:建国西路602号

        编:200031

      人:朱婷婷

    咨询电话:021-33262075

    电子邮箱:wszc@shdrc.org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