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徐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创新引领示范专项)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3-11-28
截止时间: 2023-12-04
 
 
    原文

    有关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工作部署, 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努力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推动《徐州市“十四五”科技 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我市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 类计划(创新引领示范专项)项目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聚焦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城市转型等领域,组织开展重大技术 应用推广与集成示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创新引领示范专项)项目以 科技创新为引领,主要支持生态修复、产业转型、民生保障等领 域,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引领综合示范样板工程。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 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全时在编(在职)人员, 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市外高等学校、科研 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行政机关不得作为 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2. 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 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研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 的领域和方向。

    三、 组织方式

    面向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经开区申报的项目拟立项不 超过10项。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财政 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有关区科技和财 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本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 目新增总投入的二分之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 超过3年。

    四、 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 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

    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 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 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 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 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 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 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 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 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 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 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 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 源。

    五、其他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报送,网上填 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 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 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封面, 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有关区科技及 财政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 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划/项 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2023 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有关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公 章。

    一份由有关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8曰前,邮寄至市 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一号行政中心西三 区550室,联系人:刘伟,电话:83736490,邮编:221000),逾 期不予受理。

    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 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科 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 83896167,邮编:221008)。

    4.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3年11月28曰开 网,2023年12月4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 年12月4日一 12月5曰,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可持续发展专班 电话:83869893 联系人:万思蒋谷硕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80805917  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 @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