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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宁德市气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德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气象领域)的通知
资助范围:福建;宁德
发布时间:2023-12-01
截止时间: 2023-12-30
 
 
    原文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气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培养一批基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宁德气象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气象相关学科发展面临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坚持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推动气象科研领域的创新发展。根据《宁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宁市科〔2022〕51号)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气象领域)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围绕生态与农业气象、海洋气象、数字气象、交通气象和旅游气象等地方服务需求,重点支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多源观测数据融合应用、本地客观预报方法、特色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评估等领域的基础研究与新技术应用。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宁德具有法人资格的气象机构。

      2.项目预算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宁德市气象局专项经费支出。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6年12月31日。

      5.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6.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推荐部门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8.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截至2023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通知、申请书可登录宁德市科技局网站“便民服务”“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kjj.ningde.gov.cn)。

      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市直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推荐函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宁德市科技局成果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

      联 系 人:罗悦芹  李雨稀  

      联系电话:2079199   

      邮    箱:ndkjcgk@sina.com

      地    址:宁德市清源路2号市科技服务中心1107室

      2.市气象局

      联 系 人:孙振泽  

      联系电话:2861474

      邮   箱:fjndq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