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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2-02-21
截止时间: 2022-03-10
 
 
    原文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将聚焦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加大科技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支持引进“高精尖缺”科技人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分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外专百人计划”)和江苏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苏科资发〔2022〕39号
    外国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外专工作室”)两类组织实施。
    (一)外专百人计划
    引进对象为高层次外国专家。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优先支持个人能力与业绩突出、行业地位高并且影响力大的外国专家人选。项目实施期3年,资助额度每项50万元,试点推行人才类项目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经费开支范围内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018年以后来江苏工作,入选后能在我省全职工作3年;具有博士学位。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突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已入选省“双创计划”或外专百人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不得申报。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审核,部省属单位直接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每家部省属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二)外专工作室
    根据《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的规定,对建设周期满3年的外专工作室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合格的,继续参与第二个建设周期的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收回授牌。
    申报考核对象:2018 年度命名授牌的108 个、2021年延期考核的 10 个外专工作室。
    外专工作室考核申报材料由依托单位报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初审,部省属单位直接提交省科技厅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外专工作室是否有效运行,审核后出具初审意见,报送省科技厅。每个设区市推荐优秀不超过5个,每家部省属单位推荐优秀不超过2个。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且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受聘外国专家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依托单位对保障条件不能落实、建设成效明显未达计划要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空置一年以上的。
    二、有关要求
    1.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类别。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一)外专百人计划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名称填写为外国专家姓名,以护照英文姓名为准。项目附件材料清单和要求见申报书。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的最终版保持一致。
    3.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信息平台导出的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盖章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外专工作室
    1.工作室依托单位填写并提交《2022 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绩效考核申请书》(见附件)和考核周期内的相关项目附件材料。申请书一式五份,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其中四份左侧装订成册,一份采取活页散装,每份均需加盖公章;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目录按照《项目附件清单及审核表》中的序号标注(例如:附件 3-1)。考核申报材料请于2022 年3 月11日17:30前报送至各设区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2.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照《项目附件清单及审核表》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并刻录光盘,提交初审名单和初审意见,请于2022 年3 月14 日17:30前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 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徐菲璠 陈娟 汪飞
    联系电话:025-85486018,85486005,85485833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外专局 陶飞 刘杰
    联系电话:025-83236169,83236024
    附件:
    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绩效考核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