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安徽省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皖科专〔2021〕1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省级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级外国专家项目根据省科技创新发展需要,资助外国专家和团队来皖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产品研发、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等活动。重点支持围绕“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平台建设,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引进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外国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安徽省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省内急需紧缺的其他外国高层次人才。
(三)工作时间:专家在皖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鉴于新冠疫情影响,鼓励项目单位探索利用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新模式开展外专合作。专家在皖工作时间不足20天的,需提供远程合作等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wgzjfws/)。点击个人类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选择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填报,“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
(二)各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及时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退回修改。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由各市科技局、相关单位外专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单位围绕同一个研究方向或工作内容开展的合作项目,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
(二)项目单位须与专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资助其工薪或报酬,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三)项目单位应按照国际惯例,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芳、赵云飞,联系电话:0551-62670869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