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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资助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2-04-07
截止时间: 2023-04-07
 
 
    原文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相关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科技强区行动,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不断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现将2022年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体系建设类。

    1.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和项目启动计划(自然科学领域)。

    申报主体:自治区全职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自然科学领域)。

    申报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或者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培养的达到相应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尚未享受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科研和项目启动计划支持的,均可申报。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3)符合申报条件且未承担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但正在主持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以后年度申报。

    2.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主体: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需在宁工作5年以上,其中成员来自国(境)外的,平均每年在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每年在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2)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含2名)核心成员,团队带头人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能够协同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科研问题。

    (4)团队前期有良好的科研积累,取得过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3.自治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

    申报主体: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除具备上述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3)(4)两个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需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的合作协议,约定引进方式、任务目标、完成时限、预期成果和引进费用等。

    (2)柔性引进团队在双方合作协议框架内开展研究形成的科技成果,其所有权须归自治区引进单位所有或双方共有。

    (二)人才使用体系建设类。

    1.自治区科技(产业人才)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申报主体: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团队研发方向明确,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和依托单位创新需求。

    (2)团队带头人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行业影响力。

    (3)团队成员人数适度,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团队内部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激励制度,成员之间形成了顺畅高效的协作关系。

    (4)团队具有承担完成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能力及经历,前期有一定的科技成果积累,转化应用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整体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在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依托单位整体发展良好,研发机构(平台)健全,科技投入稳定,重视创新人才培养,能够为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构建了吸引人才、稳定团队、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组织管理制度。

    2.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奖补资金。

    申报主体:2019年批准组建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

    奖补条件:三年组建期运行绩效经评估为“优秀”等次。

    申报材料: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人才激励体系建设类。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个人及团队配套奖励项目。

    申报主体:2021年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个人与团队。

    申报材料: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个人、团队奖励申报表;创新创业活动正式文件,获奖证明和奖励额度、获奖个人和团队名册等。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活动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组织和时间安排

    自治区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补助资金申请实行长年受理、集中评审、择优立项。2022年集中评审工作将于5月下旬开始。

    (一)组织申报。

    各市、县(区)科技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

    (二)评审考察。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确定拟立项项目和拟奖励名单。

    (三)公示审定。

    拟立项项目和拟奖励名单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和资金文件。

    三、申报要求

    2022年自治区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补助全部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相应模块申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四、联系方式

    1.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杨芳丁云龙

    联系电话:0951-50326715020996

    2.技术支持: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网络技术科。

    联系人:苏红军

     

    联系电话:0951-502103350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