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基金设置目的围绕实验室资助技术方向,面向国内外优秀研究人才(优先资助博士毕业5年之内的年轻科研人员),吸引其与实验室合作,通过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提高实验室理论和应用研究水平,优先支持非依托单位申请者。【2】开放基金的成果开放基金的研究必须以科技奖励、成果发表和数据产品为成果。作为成果的论文,申请者的单位必须包含航空电子系统综合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文章请加:Key Laboratory of Avionics System Integrated Technology)。开放基金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开放基金资助标注,中文标注格式: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标注格式: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Key Laboratory of Avionics System Integrated Technology。项目执行期内须在实验室报告交流一次,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1】资助力度:项目课题资助经费为50万元人民币【2】研究期限:2年【3】申报条件凡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本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等推荐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40岁,优先支持非依托单位申请者。【4】立项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评审通过后,课题申请人与实验室签订立项协议,并完成开票拨款等后续操作。【5】项目实施课题负责人按立项协议展开项目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发表时须署实验室名称--“航空电子系统综合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文章请加:Key Laboratory of Avionics System Integrated Technology)”;【6】项目验收在研究期限内,申报人提供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