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2年度)
资助范围:不限
发布时间:2022-05-05
截止时间: 2022-05-30
 
 
    原文

    为加强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和鼓励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依据《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发布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探索干旱、半干旱地区大型露天煤矿开发对生态系统功能、结构和质量的影响和生态效应研究。

    (二)探索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理论技术方法体系;开展矿山“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案例研究。

    (三)探索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矿山生态修复理论;研发土壤重构、地境再造等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和新工艺。

    (四)探索矿山生态修复参照系统构建理论,研究提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申请条件

    (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其他研究人员应提供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人员年龄均应未满4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级研究人员。

    (二)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需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外网或实验室网站下载申请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5月30日前寄送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专家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二)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主任会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课题和经费额度,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三)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形成课题任务书并签订合同,拨付经费后实施。

    四、基金经费

    2022年度,本实验室设置开放基金根据评审情况择优录取,每项课题研究经费5~10万,研究周期1年,自项目批准日期起开始执行(特别情况除外)。项目经费使用须符合《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五、结题验收

    (一)开放基金课题所发表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课题申报者单位和实验室共同所有。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专著等)统一署名“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1(Key Laboratory of Mine Ecological Effects and Systematic Restoration,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Beijing, 100081)”,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编号”。

    (二)申请者需发表SCI/EI/中文核心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利亚

    联系电话:010-83473359

    电子邮箱:yangliya@mail.cgs.gov.cn

    邮编: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20号,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