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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资助范围:不限
发布时间:2022-05-02
截止时间: 2022-05-20
 
 
    原文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07年正式批准成立,并向国内外开放。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通过开放课题鼓励学术合作交流。

    一、申请人范围及条件

    1、国内外科研教学人员、产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年龄不限。

    2、申请人为非实验室固定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加强与国内有较强研究实力的高校及研究所合作,鼓励与电子、材料等相关支撑学科的合作,鼓励理论与实验工作的合作,鼓励通过开放合作支持进一步联合承担国家重要项目任务,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

    3、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属于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见本实验室《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与开放课题管理条例》。开放课题研究工作中使用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平台进行测试的,需遵守实验室平台共享开放相关管理条例。

    二、支持的研究方向

    相关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主要为:光场时频域精密控制、原子分子精密光谱与精密测量、超灵敏精密光谱与传感、超快物性精密测量与调控研究、微纳光子器件制备与集成、片上精密时频与量子测量集成等。课题应聚焦以上研究内容和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创新、重要器件研制、重要设备研发、产学研融合、应用成果转化等。

    三、申请方法及审批程序

    1、申请人须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申请,鼓励与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实质性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并填写“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2022年5月20日之前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由于疫情影响,请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签名)

    3、实验室将组织初步评审,提出初步审批意见,之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主任进行最终审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4、最后实验室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填写并邮寄课题计划任务书一式四份。

    四、研究期限及额度

    1、实验室2022年拟资助4-7个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半,开始时间是2022年6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纯理论性课题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实验为主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五、经费使用方法及要求

    1、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经费的使用范围:

    1)   小型专用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的加工、租用费;

    2)   课题研究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计算费、测试费等;

    3)   课题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

    4)   出版/文献、其它资料、论文的打印复制费等。

    3、开放课题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部拨款,经费不外拨,相关经费使用报销须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所有报销符合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相关财务规定。

    4、经费使用必须在课题起止期限内。

    六、课题管理及结题

    1、  项目负责人每年12月15日前,须汇报课题进展,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可在实验室网站下载。

    2、课题结束或终止后1个月内,需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开放课题总结报告(网上可下载)

    2)课题成果目录,以及成果复印件。

    3、实验室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实验室对已结题的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把审核意见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七、成果相关说明

    1、  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2、  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课题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署名单位中需标注中文: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或者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Spectroscopy(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3、结题验收时需向实验室提交至少2篇标有实验室作为主要工作单位之一的论文或体现实验室贡献的重要器件研发、设备研制、成果转化、重要项目任务承接等其它同等开放合作成效。开放课题的总结情况及其所取得成果作为今后实验室开放课题下一步资助的相关重要参考依据。

    4、成果的奖励办法见实验室相关科研成果奖励规定。

    八 、联系方式

    确信你已了解有关开放课题申请的具体要求。

    开放课题申请表下载:《开放课题申请表》

    开放课总结表下载:《开放课题总结报告》

    提交申请表,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寄至如下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闵行光学大楼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光学大楼A229李泽云 老师(收)

    Email发至:zyli@lps.ecnu.edu.cn

    电 话:021-548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