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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 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资助范围:不限
发布时间:2021-10-15
截止时间: 2021-12-10
 
 
    原文

    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下达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实行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学者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研究期限1-2年。

    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不外拨。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天然先导物发现与结构优化。

    2. 天然活性物质群发现与组成规律。

    3. 天然活性物质(群)生物功能。

    4. 天然活性物质(群)成药性。

    5. 基于生物标志物的天然药物转化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为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鼓励与本室科研人员合作申请。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三、申请受理

    申请者请下载《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形式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同行专家评审)。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书通过EMS快递至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至邮箱:sklnm_cpu@126.com。以邮件收到为准,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71393,15312062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童家巷24号58号信箱,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09)

    四、其它事项

    1. 开放课题经费在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使用,经费不外拨。经费使用需遵守《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2. 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项目,发表论文应标注开放课题基金号,中文署名为“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号:XXX”,英文署名为:The Open Project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Medicines, No. XXX;以及在客座人员作者单位中标明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文署名为“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210009”,英文署名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Medicines,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09,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