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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研发中心2022年度平台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资助范围:中国
发布时间:2022-06-07
截止时间: 2022-06-20
 
 
    原文

    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研发中心以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为依托,于2021年6月授牌成立。中心总体定位为:打造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特色鲜明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与转化科技创新基地,助推国内放射性创新药物走向国际市场;主要围绕放射性药物的前期筛选、药效和毒理学评价,ɑ医用同位素提取、分离与纯化,微剂量同位素示踪药代动力学等方面开展相关研究。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为充分发挥研发平台在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领域的辐射、带动和服务作用,吸引和资助优秀学者前来开展合作交流,本平台设立平台开放基金。
    一、2022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验室现公布2022年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向1:α医用核素偶联靶向多肽分子设计、筛选与应用研究。设计开发即时偶联α医用核素的多肽分子并开展成药性研究。
    方向2:纳米材料在靶向肿瘤放射性药物研发中的探索研究。开展纳米钻石等纳米材料在靶向肿瘤辐射治疗中的应用研究。
    二、平台开放基金申请办法与要求
    1. 申请人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申请单位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担保下,可担当项目负责人),且研究团队中必须有中辐院内科技人员。
    2.申请者需根据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选立课题,认真填写申请书。优先资助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自主科研项目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进行标注的成果,不计入结题成果。
    4.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两份(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及同版本电子文档。
    5.研究周期及经费预算:平台开放基金分为重点支持类和一般支持类,重点支持类周期1-2年,经费≤20万元;一般支持类周期1年,经费≤5万元。
    三、受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
    本次课题研究工作开始日期为2022年7月1日,申请书将由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研发中心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核结果会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国、党旭红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邮编:030006
    电话:0351-2202239   0351-220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