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启动建设,2011年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验收并授牌。现隶属于生态环境部,依托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21年,重点实验室完成搬迁及新区实验室建设任务,实验室面积达800m2。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土壤环境基准与标准研究、区域土壤环境安全研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研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研究、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研究等。
为支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加强与其他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土壤环境基准研究与风险评估方法;
2. 土壤、地下水环境中污染物的迁移转化与环境风险;
3. 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及材料;
4. 土壤重金属通量监测技术与分析方法;
5. 土壤、地下水环境背景与趋势分析;
6. 土壤固碳增汇技术。
二、资助对象
1.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各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海外研究人员等。
2. 申请人必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申请人只能同时主持1项开放基金项目,需确定1名本重点实验室全职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联系人。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课题获得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4.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5.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科技报告;(2)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且至少一篇论文的第一单位标注“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所有成果资助课题均需标注“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3)遵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本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保密要求。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3~5 万元人民币。
7. 2022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22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8.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F3栋 石佳奇(收),联系电话:025-85287026,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q@nies.org,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