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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计划、重大研发创新计划、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高校院所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资助范围:山东;潍坊
发布时间:2023-09-14
发布机构:潍坊市科技局
截止时间: 2023-10-07
 
 
    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经研究,启动2023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计划、重大研发创新计划、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高校院所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围绕市委、市政府开辟发展的19个新领域新赛道 ,重点支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海洋、高端化工、生物医药、医养健康、应急安防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潍坊市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资金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3.申报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计划、重大研发创新计划、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的企业,须为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4.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合法合规。

    5.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的,“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的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2)申报单位没有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年度研发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

    3)企业有2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

    三、申报须知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单独通知)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已经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下载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填写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未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由所在县市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

    3.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 

    4.除网上填报外,主管部门需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应与系统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及推荐函(说明项目申报单位“绿色门槛”、社会信用和上年度研发投入填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5.网上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0月7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科   8091365、8091363

         箱:wfskjjghk@wf.shandong.cn

     


     

     

    潍坊市科技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