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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湖北省;咸宁市
发布时间:2023-09-12
截止时间: 2023-09-25
 
 
    原文

    市属各学会(协会),各院校科协、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规范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新时代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发展,市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类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申报对象建有科技志愿服务队,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并已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https://www.stvs.org.cn,注册科技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得力,运行保障顺畅科技志愿服务正规化、体系化水平高,能够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且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负责项目实施的科技志愿服务队自愿接受科协组织联系指导

    3.申报对象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熟悉相应科普工作,项目实施稳定具有开展相关活动的经验申报项目要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把握群众需要、结合自身所长,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内容务实完整,描述清楚合理,绩效目标可评估,具有操作性、持久性

    4.申报项目需体现科技志愿服务队的专业优势和自身特色应是长年开展,且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助力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5.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使用项目经费,且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科技志愿服务的支撑保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同一项目单位限择优申报推荐1个项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市科协要求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市科协有关项目的。

    8.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履行《咸宁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承办单位义务告知书》的条款(附件1)。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23年咸宁市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运用群众乐于易于接受的方式,围绕卫生健康、青少年科技教育、应急安全、技术推广、农技指导等内容,深入乡村、社区、中小学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经费支持:个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实施时间2023年9月— 2024年6月。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咸宁市科协2023年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二)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评审和展示活动,每个申报单位进行8分钟PPT讲解。

    (三)市科协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市科协网站公示。

    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二)申报时间:请于9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份)报市科协普及部。

    (三)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协提交项目实施的完整资料(需装订成册),具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取得的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系 人:咸宁市科协普及部 陈人兢

    联系电话:8260070

    箱:xnkxpjb@sina.cn


    附件1-咸宁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承办单位义务告知书.doc

    附件2-咸宁市科协2023年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