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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泸州市级重大专项研究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四川;泸州
发布时间:2023-09-07
截止时间: 2023-10-20
 
 
    原文

    各区县社科联,在泸高校,市级各部门(单位),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重大专项研究工作,着力推出一批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即日起——1020

    二、研究方向

    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下半年工作的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

    (二)聚焦中心大局。准确把握省委支持泸州“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定位要求;紧紧抓住泸州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开展应用对策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咨政建议。

    (三)务实调查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兴务实之风,注重小切口选题、蹲点式调研、联合式攻关;既重调查又重研究,准确分析把握问题症结原因、科学提炼成功案例的可借鉴之处、密切关注推动突破的变量节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发挥调研优化决策、改进政策、促进工作的作用。

    (四)注重成果转化。研究成果根据适用程度可为调研报告、对策建议、工作思考等,工作举措要具体、精准、具有可行性,注重从政策对接、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上精准施策、优化解决。数据、实例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严禁抄袭、剽窃,杜绝重复申报(原则上应尚未公开或进行应用转化),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34个关键词),文末备注作者姓名(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联系电话。

    (五)强化评选支持。此次研究参照市级社科重点课题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将组织评选,根据结项成果等次给予经费支持,优秀成果将报送市领导参阅。同时,此次研究,实行二次资助,研究成果通过《社科成果要报》报送,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签批的,按2000/个给予资助,其他市领导签批的1000/个,圈阅不资助,领导签批按照最高原则资助,不重复累计资助。

    请有意向者于1020日前将研究成果(word电子版)发送至市社科院,联系人:罗朝刚、黄波,联系电话:(083027353811350803797915731565211,电子邮箱:lzsky2016@163.com

    欢迎关心关注泸州发展的市外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

     

    附件:2023年度市级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泸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