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范围:山东;枣庄
|
发布时间:2023-08-25
|
发布机构:枣庄市科学技术局;枣庄市财政局
|
截止时间:
2023-09-07
|
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聚焦解决“6+3”现代产业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支持领域主要包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循环经济、数字领域等关键技术;“山水林田大会战”、“双十镇”等领域关键技术。
二、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确定的指南内容,不符合申报指南的不予受理。
(一)枣庄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对符合《关于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政策措施》(枣发〔2021〕6号)政策支持的项目、平台等,以枣庄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形式给予支持。
1.申报条件
(1)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市场化运行的科研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申报资助资金。
(2)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研究内容,申报单位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支持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企业经营良好,纳税信用评价较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经费与申请资金不低于4:1比例;申报单位为市场化运行的科研机构或其他性质的,在保证项目完成的情况下,自筹经费与申请资金比例可放宽至1:1。申报单位为非农业企业的,企业前一自然年度税收总额、研发投入金额应分别不低于申请资金;申报单位为规上企业的,应如实填报上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若项目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
(4)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合理的科技研发团队,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6)鼓励研发投入大、增长快,投入强度显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单位,高质量运行的科技创新平台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高于3.5%的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上年度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单位。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各级行政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9)“双十镇”领域主要支持市各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内纳入考核的特色产业的科技型企业、单位,在满足上述“1.2”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申报资助资金,具有研发投入,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额度,若项目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财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2.受理科室
(1)2022年获批省新型研发机构的、获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的项目配套。受理科室:资源配置与综合规划科,联系方式:3314115、zzkj3314115@163.com。
(2)2022年获得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立项的、获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项目配套。受理科室: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3312836、zzskjjhzk@zz.shandong.cn。
(3)2022年获得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立项的项目配套。受理科室:可持续发展促进科,联系方式:3313001、zzkcxfz@163.com。
(4)2022年获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立项的项目配套。受理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方式:3228938、zz3228938@126.com。
(二)枣庄市科技发展计划
1.软科学项目
(1)申报条件:支持能够综合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开展软科学研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熟悉该题目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实力和科研水平及前期工作基础;承担单位信誉良好,财务状况优良,有足够的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为承担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2)受理科室: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联系方式:3350372、zzskjjfgk@zz.shandong.cn。
2.工业应用技术项目
(1)申报条件:枣庄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前期研究基础、科技研发团队、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
(2)受理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方式:3311492、zzskjjgxk@zz.shandong.cn。
3.农业应用技术
(1)申报条件:枣庄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技术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或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拥有合理的科技研发团队,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具备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的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的资金筹措能力、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受理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方式:3228938、zz3228938@126.com。
4.惠民公益技术项目
(1)申报条件:枣庄市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拥有合理的科技研发团队,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具备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的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的资金筹措能力、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受理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方式:3228938、zz3228938@126.com。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在不同主管部门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2个(含)以上项目;枣庄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其他科技计划与已立项支持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不得申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4.2023年枣庄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封面中的“产业领域”范围为“6+3”现代产业领域。包括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不符合“6+3”现代产业领域范围的填报“其他”。
5.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封皮统一用浅绿色硬纸,正文A4纸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项目名称+主管部门),红色隔页,一式2份,电子版(含附件PDF扫描)报送至相关科室。
请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向市科技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推荐意见,并于9月7日前报送相关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枣庄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
3.枣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
4.枣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工业、农业应用技术及惠民公益技术)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