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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山东;东营
发布时间:2023-08-25
截止时间: 2023-09-01
 
 
    原文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切实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科学技术源头供给能力,进一步优化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推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支持心血管疾病、肿瘤、代谢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地方病、职业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机制和早防早治,人体代谢与衰老机制、脑科学与认知科学、遗传病致病机制、肿瘤免疫机制研究及应用,医学人工智能、生物治疗、微创治疗等前沿技术研发,统传染病的病原诊断及防控技术,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规律、作用机理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前沿基础研究。

    2、高校领域。聚焦于学校培育优势特色学科,围绕我市7大产业链,重点支持与高校院所学科建设相衔接的基础研究和前沿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限1人,应为依托单位聘用的全职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3、项目负责人截至年度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面向东营市内三甲医院,高校领域重点面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营职业学院等市内公办高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院和高校加大配套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申报。

    5、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三甲医院分别限报15项,东营市职业学院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分别限报10项,其他有条件单位分别限报2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医疗卫生领域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推荐,高校领域经所在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2、请于9月1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2023年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505室,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同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推荐过程严格遵守《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规定,落实《东营市科技创新领域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联系电话:8381970

    附件:1、2023年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推荐汇总表

               2、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