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医疗科研水平,引导、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加强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支撑健康南昌建设。现面向全市征集2023年医疗卫生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昌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医疗卫生技术的事业、企业单位(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企业,不在申报对象范围)。实施限项申报,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单 位 | 申报指标(项) |
1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16 |
2 | 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9 |
3 | 南昌市第三医院 | 15 |
4 | 南昌市第九医院 | 9 |
5 | 洪都中医院 | 12 |
6 |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7 | 南昌市生殖医院 (南昌市医学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 | 10 |
8 | 江西省皮肤病院 | 4 |
9 | 南昌县人民医院 | 6 |
10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6 |
11 | 其余医院、民营医疗企业 | 2(每家) |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医疗卫生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申报指南重点支持领域;
2.项目属于本行业或本地区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好、社会或经济效益明显的应用研究;
3.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4.申报单位需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项目负责人是在全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6.项目负责人有1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研项目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内容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7.项目需与其他外单位合作的,须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项目限制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在“信用中国”或者地方信用网站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中有信用异常的,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以2023年10月20日17:00前查询结果为准)
三、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四、支持领域
(一)预防技术: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常见多发病、疑难病等的临床应用共性关键防控技术,神经精神疾病的预防与早期诊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呼吸系统、骨质疏松疾病等)的早期诊断和预防筛查技术,近视眼早期防控与筛查技术,重点寄生虫虫病防治科学研究。
(二)诊断与治疗技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基因检测、图像识别、智能诊断、疾病预测等领域的应用,慢病管理、疑难病联合会诊、恶性肿瘤MDT的网上服务技术,区域医疗、移动医疗、智能医疗等新兴互联网医疗技术,自身免疫性神经疾病的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肿瘤、癌症早期精准诊疗技术,机器人、微创根治肿瘤技术,干细胞临床治疗关键技术,老年健康监测与干预技术,针对妇女儿童开展生殖健康、精神健康等优生优育临床技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乙肝、艾滋病、手足口等重大传染病及新发或突发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以及疫苗、监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以及心里健康相关科学研究。
(四)重大传染病的临床治疗关键技术:重要传染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临床早期诊断、临床治疗和疫情防治研究以及传染疾病易感人群的防治技术研究,降低感染率、提高治愈率。
(五)中医对优势病种的治疗及疗效评价:热敏灸康复治疗技术,中医治疗疑难病症、慢性疾病治疗技术等。
五、申报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南昌市医疗卫生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三)单位推荐函;
(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2日17点。
(二)县区推荐。项目实行属地管理。所有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对不予推荐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说明原因。县区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
(三)审核受理。市科技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不予受理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审核受理应在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83884246
2.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络方式
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网络平台科
联系人:刘稳 0791-86211387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