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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白山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资助范围:吉林;白山
发布时间:2023-08-15
截止时间: 2023-09-15
 
 
    原文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白山市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设立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要求,现将《白山市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予以公布,请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作为申报主持单位的应为在白山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的相关单位。 

      2.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诚信要求。申报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 

      4.研发投入条件。企业作为申报主持单位,2022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不做R&D投入要求)。 

      5.优先支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单位能够投入必要资金等支撑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优先支持备案的拥有研发准备金的企业的项目;优先支持各行业龙头企业、优秀企业、骨干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及成功创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三大生态经济区建设(“一体两翼”发展)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文化科技融合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团队或个人;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和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的项目;优先支持针对高校毕业生设立见习岗位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申报的项目,鼓励项目承担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立见习岗位,作为科研助理或研究人员参与科研活动,工资待遇以劳务费用等方式列支。优先支持推进自由探索项目,激发创新灵感、培育创新思维,营造创新氛围,强化从0到1的原始创新。优先支持能获得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创新项目。 

      其他优先支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优先支持打造“两山”转化重要人才中心的项目;优先支持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项目;优先支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优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项目;优先支持白山市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建立科技“一体化”发展项目;优先支持落实“双千工程”的项目;优先支持落实“军令状”“揭榜挂帅”的项目;优先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重大投资项目的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建立“两山”转化人才科创飞地项目;优先支持贯彻落实《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划、方案等要求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冰雪科技研发平台。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一般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申报年龄为57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4.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只允许申报1项,在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 

      5.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没有特殊原因不参加答辩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拟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表(除后补助、奖励性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需要提交);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4.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 

      5.其他的计划及项目类别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2.同一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市科技计划)的项目,跨计划类别同时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晰、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或中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有关类别项目。 

      4.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合项目;申报材料无公章、超出申报截止日期的项目。 

      5.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期计算。 

      7.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填报的申报信息有误,不予修改,后果自行承担。 

      8.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实施绩效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白山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协同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申报单位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2.项目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项目推荐单位要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要按照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项目审核。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和财政拨款属地确认,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在评审后予以盖章下达计划。 

      4.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6份。 

      五、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2年,从项目计划下达资金到位之日起计算。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 

      1.受理时间:项目申报准备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纸件受理时间与网上受理时间同步,逾期不予受理。 

      2.白山市科技局网址:http://kjj.cbs.gov.cn 

      3.本指南由白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综合业务咨询电话:综合计划科3227906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市科技信息所  3227941 

      5.白山市科技局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382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号楼)4楼。 

      6.按照《白山市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白山科发[2023]10号)管理。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关于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白山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