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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十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范围:浙江;宁波
发布时间:2023-08-02
截止时间: 2023-08-20
 
 
    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接国家战略和践行省委“八八战略”,推进宁波与相关地区的对口合作与支援,经研究决定发布一批区域合作专项课题。

    一、课题合作单位

    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凉山州社科联、丽水市社科联、衢州市社科联、黄冈市社科联。

    二、课题名称、成果形式、资助经费及结题时间

    课题名称:

    1.宁波—凉山协作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研究

    2.宁波—凉山协作打造“一县一品”研究

    3.宁波—凉山协作推广乡村治理经验研究

    4.宁波—丽水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的研究与思考

    5.“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的甬衢山海协作实践研究

    6.深入推进宁波—黄冈对口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申报选题应在上述研究方向内,具体名称可自拟。每个选题经专家评审后立项1项。

    围绕宁波与相关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对口合作开展研究,总结经验、提炼亮点,找准瓶颈问题、提出创新建议,推动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1万字左右)。

    资助经费:每项1.5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总经费的50%;剩余经费视最终成果鉴定验收情况拨付。

    结题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

    三、课题性质及管理

    本批次课题由宁波与相关城市两地社科联联合发布、共同管理,向两地高校、党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等开放申报。

    课题性质为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3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6.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顾晔,0574-8918362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褚峰赤,17858151896。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